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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一张保单,全家共享平安守护合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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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保单,全家共享

最高共享50万

配偶+子女

最多保4人

高性价比,最低只许元

平安守护·合家意外险

特别提示:

1、本保险同一家庭同一保险期间限投一份,多投无效;

2、本保险保障对象包括保单载明的被保险人本人,及其年龄在1-65周岁之间的配偶和子女,合计不超过4人,在理赔时需提供相关亲属关系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结婚证、出生证明、户口本等);

3、本保险被保险人职业须不属于《特别职业种类》;

4、本保险不承保范围包括户籍所在地属于:辽宁、吉林、山东6个城市(潍坊市、东营市、滨州市、济宁市、菏泽市、济南市)。

5、若被保险人年龄在1-9周岁或56-65周岁区间,则该被保险人意外伤害身故、残疾责任的赔偿上限为20万元;

6、除航空意外死亡及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外,任何不满1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7、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需门诊或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在事故发生之日起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的、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元的部分按照90%给付医疗保险金,最高不超过保额上限;

8、本保险的住院护理津贴责任赔偿标准为:按被保险人接受护理的合理天数免赔3天后给付每日住院护理津贴,每日住院护理津贴额度=住院护理津贴责任总保额/90天,单次事故累计给付以60天为限,全年累计以90天为限;

9、本保险猝死责任及甲乙类传染病身故责任首次投保的等待期为10日,被保险人在投保后至等待期结束之日前确诊的疾病、发生的疾病症状、异常体征或检验指标异常,本公司不承担保险金额赔偿责任;

10、本保险甲乙类传染病身故责任保障疾病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甲类和乙类传染病。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保险详情及自行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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